軟件著作權中包括財產性權利和人身性專利,依據法魯規定,財產性權利是允許進行轉讓的,軟件著作權中的人身性專利是不能進行轉讓的。下面介紹一些軟件著作權轉轉讓無效一些情形。

  —、轉讓的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嗎?否則無效?

  轉讓雙方的轉讓著作權應當訂立書面合同(現行《條例》第二十條)。所以有人認為,如果軟件著作權轉讓不簽訂書面合同,則軟件著作權轉轉讓無效。其實不是的,軟件著作權轉轉讓合同的簽訂是轉讓人自己決定,為了防止爭議和解決今后有可能的糾紛,可以采用書面形式。

作品著作權登記.png

  二、必須進行實行登記嗎?否則無效?

  軟件轉讓合同“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件登記機構登記現行《條例》第二十一條)。這里是“可以”,強調的是自愿原則,就是說登不登記都可以,但是為了保證自己合法權益,建議大家在轉讓軟件著作權時去登記,為了安全著想。

  根據以上的信息,可以得出,軟件著作權轉讓不必須訂立書面合同,不必要辦理軟件著作權登記,這些都是自愿的,但是,但是為了保證自己合法權益,建議大家在轉讓軟件著作權時簽訂書面合同, 并且進行登記,可以避免以后很多糾紛的出現。

  關于軟件著作權轉讓無效的情況,小編現在就分享到這里,想要了解更多的相關著作權轉讓的信息,可以來中細軟,更多的相關知識可以撥打熱線電話400-700-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