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山少林寺,是中國佛教圣地,也是中國功夫三大發源地之一。被譽為“天下第一名剎”。更有“天下功夫出少林,少林功夫甲天下”之說。少林寺更是世界文化遺產、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國家AAAAA級旅游景區。因坐落于嵩山腹地少室山茂密叢林之中,故名“少林寺”。


  少林寺聞名世界,但是知識產權上卻“麻煩重重”,“少林”29類商標更是經歷了近20年的產權糾葛,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29類“少林”商標被無效宣告。


  起因


  1998年7月31日,天馬果公司申請注冊“少林”商標,商標號為1356635,該商標于2000年1月21日獲準注冊,核定使用在第29類“水果罐頭、果皮、水果蜜餞、腌制蔬菜、牛奶制品”等商品上。


  根據《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是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2013年~2015年該商標經歷了一系列“被撤三”及“撤三復審”法律程序……


  2016年3月14日,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少林寺提起的商標無效宣告請求,對訴爭商標作出無效裁定。天馬果公司不服裁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隨后,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不服,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


  2018年7月2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和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對29類“少林”注冊商標宣告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