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一審公開宣判了北京互聯網法院掛牌成立后受理的第一起案件——“抖音短視頻”訴“伙拍小視頻”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案。審理中,法院首次認定涉案短視頻是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同時認定百度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及時刪除了涉案短視頻,不構成侵權行為,法院一審駁回抖音方面的訴訟請求。

  據了解,此前,抖音視頻以侵權為由起訴伙拍短視頻索賠100萬元。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后認為,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短視頻的署名者對該短視頻享有著作權。一審認定原告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主張權利的“5.12,我想對你說”短視頻構成類電作品。

  據北京互聯網法院解釋,在判斷短視頻是否為類電作品時,首先看作品是否具有獨創(chuàng)性,包括是否由作者獨立完成、是否具備“創(chuàng)作性”。審理認為,應以該短視頻與黨媒平臺上的示范視頻、網絡圖片之間是否存在能夠被客觀識別的差異為條件,主題相同并不影響“我想對你說”短視頻是否系獨立完成的認定。根據上述判斷標準,“我想對你說”短視頻由制作者獨立創(chuàng)作完成。

  在創(chuàng)作性上,基于短視頻的創(chuàng)作和傳播有助于公眾的多元化表達和文化的繁榮,故對于短視頻是否符合創(chuàng)作性要求進行判斷之時,對于創(chuàng)作高度不宜苛求,只要能體現出制作者的個性化表達,即可認定其有創(chuàng)作性。

  同時,法院審理認為,被告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被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作為提供信息存儲空間的網絡服務提供者,對于伙拍小視頻手機軟件用戶的侵權行為,不具有主觀過錯,在履行了“通知-刪除”義務后,不構成侵權,不應承擔相關責任;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法院首次認定涉案短視頻是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對于短視頻行業(yè)來說,無疑是一個里程碑事件。”北京卓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孫志峰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由于短視頻開始受著作權保護,這將在一定程度上促進短視頻行業(yè)的繁榮。

  但是,孫志峰也指出,在判定短視頻是否具有著作權時,應當從短視頻的形成方式出發(fā)。大致來看,短視頻包括創(chuàng)作者自身原創(chuàng)、截取他人作品片段剪輯而成以及利用某些元素進行加工等形式,跟第一類和第三類相比,第二類今后受著作權保護將存爭議。

  同時,這也為法院今后審理帶來一定挑戰(zhàn)。“由于短視頻開始受著作權保護,這將對短視頻平臺和創(chuàng)作者形成激勵作用,與此同時涉短視頻著作權案也將隨之增加。”孫志峰指出,抖音訴百度短視頻侵權一案僅在某些方面具有普遍性,在其他案例并不多見的情況下,法院今后在審理相關短視頻著作權案時,應就個案具體情況進行合理合法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