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從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項目實施效果評價等方面提出務實舉措,充分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切實減輕科研人員負擔。

  值得注意的是,在代表性成果和項目實施效果評價內容方面,該通知明確關注科研成果的質量和水平,對提交評價的論文、專利等作出數量限制規定。

  該通知提出,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項目實施效果評價。按照分類評價的要求,基礎研究與應用基礎研究類項目重點評價新發現、新原理、新方法、新規律的重大原創性和科學價值、解決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重大需求中關鍵科學問題的效能、支撐技術和產品開發的效果、代表性論文等科研成果的質量和水平;技術和產品開發類項目重點評價新技術、新方法、新產品、關鍵部件等的創新性、成熟度、穩定性、可靠性,突出成果轉化應用情況及其在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關鍵問題、支撐引領行業產業高質量發展中發揮的作用;應用示范類項目績效評價以規模化應用、行業內推廣為導向,重點評價集成性、先進性、經濟適用性、輻射帶動作用及產生的經濟社會效益。對提交評價的論文、專利等作出數量限制規定,不將“頭銜”“帽子”“論文數量”“獲得獎勵”等作為評價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