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公司在這兩天給各俱樂部下發了一份名為《CBA公司關于各俱樂部DJ及啦啦隊規范使用賽場音樂的函》的文件。這個文件的核心意思是,要規范賽場的音樂播放。文件中提到,從2月28日聯賽第41輪開始,不準播放未經授權的歐美音樂(包括但不限于球隊攻守音樂、球員進球音樂、啦啦隊表演音樂)。同時,未經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授權許可的作品,不得在CBA聯賽賽場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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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文件的初衷是好的,知識版權的問題再怎么強調也不為過,但問題在于,怎么樣做才能符合聯賽公司的規定。首先是不能播放非授權歌曲的問題。的確有一些俱樂部是希望能夠獲得授權的;但隔行如隔山,這些深諳怎么運營俱樂部、打好比賽的籃球人,對于如何拿到音樂授權并不在行。

  這個禁令一出臺,就要求各隊的DJ、啦啦隊在不到一周的時間里,自查自己的音樂庫并換上符合要求的音樂。如果摳文件字眼的話,這個事情可以這樣操作——沒法播放歐美歌曲,那就找港臺歌曲、日韓歌曲、非洲歌曲?當然這只是玩笑話。從目前來看,聯賽公司作為聯賽的管理者、指導者和服務者,是不是應該有專業的法律團隊,去幫助愿意得到授權的俱樂部弄清獲得授權的程序?

  尊重知識產權,與國際接軌,希望聯賽公司能夠給俱樂部以最大限度的引導和幫助——CBA這首歌,才能唱得更響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