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為公司董事長梁華在多倫多接受了多家加拿大媒體采訪。梁華在采訪中透露,華為在不同的國家采用了不同的合作機制,而華為跟加拿大高校的研究合作機制是通過雙方協商共同敲定的。
目前,華為和加拿大高校的合作模式是:文章、論文等著作權歸學校(教授、學生)所有;如果合作項目中產生了專利,則華為和高校共享該專利。
共享專利是雙方在合作中達成的共識。而所謂的“共享專利”即雙方共同擁有專利,沒有具體的比例。梁華舉例稱,業界常見的方式是,如果企業與高校在合作過程中產生了專利,企業獲得專利的所有權。目前,華為與高校合作產生的專利由華為與高校共享。
華為研發主管蔡常天補充表示,華為加拿大與加拿大高校產生的知識產權包括兩個部分:第一,論文著作權。這部分完全歸高校,包括教授和學生。第二,專利。這里要說明一點,并不是每一個合作項目都會產生專利,這也是研究不確定性的表現之一。在專利歸屬上,華為加拿大一直遵循業界慣例,同時遵循每個合作對象的知識產權規則。
在過去十年,合作專利有部分是歸學校,有部分歸教授個人,也有部分是高校和華為共享。為了更好地突出華為在加拿大的研發投入和華為與加拿大高校的合作對加拿大的直接貢獻,我們從2018年開始就已經全面進行知識產權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