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此物如見天子,即能擁有天下。你想到了什么?非玉璽莫屬。


中國的傳國玉璽,始于秦始皇,傳承千年,是歷代正統皇帝皇權的象征。在古代,它是至高無上的權利的代名詞。而如今,它已經走入尋常百姓家。


現在淘寶上可以隨便淘到玉璽擺件、手鏈和吊墜。


現在還可以刷玉璽乘公交!西安發行國寶系列交通卡,225個城市可用;現在更有普通商人開始明目張膽爭奪“玉璽”門簾、“玉璽”桌布商標!



“玉璽”二字不能申請商標?


那么,“玉璽”二字究竟能不能用在門簾、桌布產品上呢?日前,商評委給出了答案。商評委經審理后維持了該商標注冊。


泉州領航商務有限公司在2015年7月6日向商標局申請注冊第17363287號“玉璽YUXI”商標 。該商標在2016年9月7日獲準注冊,指定使用在第24類“門簾、桌布(非紙制)”等商品上。


嘉興玉璽紡織品有限公司在2018年06月04日對該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理由是玉璽專指中國封建社會皇帝的玉印,是中華古文明皇權的最高象征。如若注冊為商標使用在具體商品上,會使相關公眾產生不當聯想或認識的偏差。


該公司還認為,第17363287號“玉璽YUXI”商標的注冊具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產地產生誤認,容易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玉璽”商標易產生“不良影響”?胡扯!


看似有理有據,實則毫無道理!


《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的“帶有欺騙性”禁止作為商標使用標志的情形,指的是商標對其指定使用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作出固有程度的表示,使公眾產生錯誤的認識。


《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所指的“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情形,指的是商標標志對我國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的、負面的影響。

很顯然,第17363287號“玉璽YUXI”商標并不存在上述情形。


事實上,小知查詢到截止目前為止,共有649件“玉璽”商標注冊申請,其中126件商標為有效商標。



“玉璽”商標的申請并不會被商標局以“不良影響”被駁回。究竟有哪些情況屬于“不良影響”呢?


比如與國家、地區或者政治性國際組織領導人姓名相同或近似的“潤芝”、“普京”等商標;與恐怖主義組織、邪教組織、黑社會名稱或者其領導人物姓名相同或近似的“拉登”商標等都具有政治上不良影響。


再比如有人申請將“唐廊樸禪 ”作為商標注冊使用在第43類酒吧服務、餐廳等服務上,申請將“開心禪”商標使用在第44類保健、桑拿浴服務上,均被無效宣告。商評委認為,“禪”字為佛教用語或泛指佛教的事物,作為商標注冊易傷害宗教感情,從而會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再回過來看這個案例特別有趣的一點是,嘉興玉璽紡織品公司說著不能申注“玉璽”商標,自己企業字號中卻實實在在存在“玉璽”二字。


并且,小知檢索到嘉興玉璽紡織品公司成立于2017年07月,這個時間明顯晚于第17363287號“玉璽YUXI”商標的注冊日期。最有趣的是,在今年3月份同樣在第24類桌布、棉織品等產品上,嘉興玉璽紡織品公司也申注了“玉璽”商標,目前該商標還處在審查階段。


由此看來,其先無效宣告他人商標目的實在是不純。無效宣告程序,是國家保護商標在先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設立的,而不是讓某些人“投機取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