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很多的人認為,商標證拿到的那一刻起,商標注冊就已經結束了。
其實不然,商標的前期注冊固然十分的重要,對商標后期的維護和管理依然要有足夠的重視和保護。
一、商標成功注冊后要盡快使用
《商標法》第49條第2款規定,“注冊商標成功之后,企業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有權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所以,商標核準注冊后企業應盡快使用,并注意留存使用證據(生產、加工、銷售合同等),防止被提“撤三”。
二、使用商標時,不能隨意修改
《商標法》第49條第1款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所以我們在使用商標時,一定要確保商標的標識和當時核準注冊商標的標識一致,可以按比例縮放,但不能自行改變商標的文字、字體。
三、商標注冊信息發生變化后要做商標變更
《商標法》第41條規定,“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所以,一旦企業更改了名稱或地址,都必須盡快提出商標變更申請。
四、發現近似商標盡早提異議
很多企業成功申請商標后都會為商標做監測,為的就是及時發現與自己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一旦發現近似商標,商標權利人應盡快對其提出異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五、擴大商標使用范圍要重新注冊
我們在申請注冊商標時必須根據相關規定,按商品或服務的不同分類分別提出申請。已成功注冊的商標需要在其他的商品或服務分類上使用的,還須另外提出注冊申請。
六、商標續展宜早不宜遲
《商標法》第40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未續展的商標將被宣告無效。”
看完這篇文章,是不是已經學到了。
商標注冊的保護是一個持續性的動態過程,商標注冊后的注意事項也一定要做到位,只有后這樣才能實現品牌的長久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