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小知百度輸入“算命網站”關鍵詞,可以檢索到31,100,000條信息之多!這些多如牛毛,打著“科學”、“AI”算命旗號的網站,法律究竟保不保護它呢?
算命網站索賠20萬!
近日,銅陵中院就審結了一起算命網站著作權糾紛案件。
銅陵某文化公司旗下有一個以開展起名、測算服務業務的網站。2018年10月,該公司發現同樣提供算命服務的合肥某信息公司、深圳某網絡科技公司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抄襲他家網站的網頁設計。
于是,銅陵某文化公司一紙訴狀將這倆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賠20萬!它的理由是同行侵犯了自身網站網頁設計(包括網頁文字、網頁圖片、網頁布局等)的著作權。
聽起來是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銅陵中院卻認為,銅陵某文化公司網站提供的是算命服務,該行為屬于違反科學、違反理性、宣揚愚昧迷信的行為,由此形成的網頁,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四條的規定,屬于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于是,法院駁回了銅陵某文化公司訴訟請求。(信息來源:人民法院報)
網友為這起算命網站判決吵翻了!
判決出來了,銅陵某文化公司也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但是該案卻在網上引發不小的爭議。
“按此邏輯,這些網站應該是屬于需要依法取締的對象?”
“就算算命內容違法,圖片、版面設計等是否該受保護?”
“著作權法條第四條早就修改了!”
小知也來說說自己的看法。之前的《著作權法》第四條規定,“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護。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p>
2010年4月1日之后,《著作權法》第四條的確修改為“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國家對作品的出版、傳播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但這是什么意思呢?法院真的判錯了嗎?小知認為,法院沒錯判,是新聞作者筆誤寫成了之前《著作權法》的內容而已。
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依然享有著作權,也就是說,算命網站網站設計是享有著作權的,但是權利人不得出版或者傳播。
至于銅陵某文化公司不能獲賠的原因,小知認為,銅陵某文化公司所傳播的內容是應當被禁止的,其獲得的收益也就不是合法的,所以當他被他人侵權也就沒有實際損失(不包括維權費用),法院是不支持賠償的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