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作《關于專利等案件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的說明》。周強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以審理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等技術類上訴案件為主。
近日,中央批準最高人民法院設立知識產權法庭,統一審理全國范圍內專業技術性較強的專利等上訴案件。周強說明指出,建立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是激勵和保護科技創新的需要,有利于優化科技創新法治環境,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是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需要,有利于加強對中外企業知識產權的依法平等保護,促進形成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是統一和規范裁判尺度的需要,有利于從機制上解決制約科技創新的裁判尺度不統一等問題,提高知識產權審判質量效率,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切實提升司法公信力。
周強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以審理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等技術類上訴案件為主。他就草案涉及的案件類型、審級、法律銜接等問題作了說明。
周強表示,三年后,最高人民法院在進一步總結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