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專利代理條例》將于3月1日正式實施。為保證該條例的順利施行,同時也為創新驅動發展提供更好支撐,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公布了《專利代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就征求意見稿,日前中國專利保護協會舉辦了意見征求會。會上,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的代表與企業、專利代理機構代表就完善準入制度、加強代理監督、規范違法處理等內容進行了深入交流。

  《專利代理管理辦法》于2003年制定并發布,先后于2011年和2015年進行了兩次修訂。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相關負責人指出,《專利代理管理辦法》公布施行以來,對保障專利代理行業正常秩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知識產權事業的快速發展,專利代理行業在發展業態、業務領域、人才流動等方面出現了新的情況,同時創新主體對專利代理服務質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修訂的《專利代理條例》即將施行,為適應專利代理行業發展的新情況,《專利代理管理辦法》也應及時進行調整。

  此次《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的修訂重在轉變政府職能,適應“放管服”改革需要,在思路上堅持簡政放權,支持創新創業,減輕專利申請人負擔,激發市場活力與社會創造力;堅持放管結合,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市場秩序,保障創新主體合法權益;堅持優化服務,便民利民,提高服務效率。征求意見稿完善了專利代理機構執業準入制度,簡化了申請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并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完善了專利代理師執業準入制度,為了加強對執業專利代理師事中、事后監管,相應建立了專利代理師執業備案制度;加強了對專利代理活動的事中、事后監督,完善了專利代理機構信息公示制度、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名單等;完善了對于專利代理違法行為的處理,增加了規定的可操作性,規范了行業管理部門對于專利代理違法行為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