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營造公平透明、激勵創新的法治化市場競爭環境,河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日前聯合下發《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干問題的實施意見》,通過對中央相關意見的細化和補充,力圖破解知識產權審判面臨的舉證難、賠償低、周期長等難題。
《意見》分為七部分,針對河南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和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從構建訴訟證據規則、侵權賠償機制,推進落實知識產權裁判方式改革,以及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隊伍建設等方面,進行了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細化。
近幾年,河南在全國“一帶一路”建設大局中的地位日益提升,知識產權案件隨之大幅增長。2018年全省法院共收知識產權案件8628件,比2017年增長33.4%。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主導作用日益凸顯,審理了一批疑難復雜、社會關注度高的知識產權案件,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其中,鶴壁市反光材料商業秘密糾紛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價為對類似案件的審理具有較強的規則指引意義;河南金博士種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是涉玉米雜交本生產的全國第一例案件。2018年3月2日,鄭州知識產權法庭正式掛牌成立,為司法服務保障河南創新驅動發展再添“利器”。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長司曉森說:“河南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不斷加大,同時出現了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審理中,我們發現權利人和侵權人的知識產權意識普遍較為薄弱,另外還存在舉證難、法官對于損失數額等酌定難。《意見》特別從完善證據保全機制等八個方面對證據規則進行了細化,對破解這些難題提供了有力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