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在“提高經濟競爭力,知識產權保護在行動”交流推廣活動上舉行發布儀式,由國家知識產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甘紹寧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原相關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同時廢止,原標志使用過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
12月3日上午,國家知識產權局在“提高經濟競爭力,知識產權保護在行動”交流推廣活動上舉行發布儀式,由國家知識產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甘紹寧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專用標志。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發布,是國家知識產權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關于統一地理標志認定的決策部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的重要舉措。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以經緯線地球為基底,表現了地理標志作為全球通行的一種知識產權類別和地理標志助推中國產品“走出去”的美好愿景。以長城及山巒剪影為前景,兼顧地理與人文的雙重意向,代表著中國地理標志卓越品質與可靠性。透明鏤空的設計增強了標志在不同產品包裝背景下的融合度與適應性。稻穗源于中國,是中國最具代表性農產品之一,象征著豐收。同時,標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中英文,GI 為國際通用的地理標志英文縮寫。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是國家知識產權局設立的官方標志,用以表明使用該專用標志的產品的地理標志已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注冊批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有關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予以登記備案,并納入官方標志保護。
原相關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同時廢止,原標志使用過渡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正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將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另行制定發布。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