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氣憤的是,有圖片公司曾就同一組圖片,幾乎同一時間對同一城市的十幾家侵權公司密集發起索賠。維權方與律師形事“先不支付律師費,索賠成功后,維權方、律師再就所獲賠償金進行分成”的模式。
福建省政協委員陳雨農
“‘維權—訴訟—和解—簽約’的商業游戲規則,這其實就是打著維護版權名義,以訴訟相要挾,強行索要高額版權費用,這就是‘碰瓷’?!?/p>
陳雨農表示,上述維權案例應是一種非常規的圖利性訴訟行為,并非著作權法立法的初衷,不應任其占用司法資源,干擾正常的知識產權市場秩序。建議受理法院需強化審判機關職能、省法院應盡快出臺侵權裁量指導性意見等。他建議,受理法院應側重核實版權情況并保護真正版權人的合法權利,對被訴企業、媒體應提供證據證明維權者可能非真實著作權人的,也必須認真審查。對“碰瓷式”維權,以司法建議提醒,以虛假訴訟處罰,通過司法行為規范版權行業。
福建省法院應盡快出臺侵權裁量指導性意見
陳雨農表示現行的著作權法過于原則,裁量缺乏明確的依據,可高可低,且明知這些是惡意訴訟行為,但又找不到依據來科學裁量,以致給了這些行為有利可圖的空間。
陳雨農建議省高院盡快出臺版權侵權裁量指導性意見,要充分考量作品的類型、獨創性程度、侵權人的屬性、侵權人的主觀程度、侵權人使用作品的具體方式、侵權行為是否涉及公共利益、作品本身的許可使用費等各種因素酌定賠償,做到個案公平,甚至對公益屬性的使用應當免賠。
行業各部門應加強監管
這類非常規的圖利性行為將著作權保護制度作為謀取個人或公司私利的工具,還夾帶“釣魚執法”“涉嫌欺詐”“傳播不良有害信息”等多種違法行為,嚴重破壞國家著作權管理秩序,擾亂行業健康發展秩序,客觀上降低社會公眾對著作權保護工作的評價,應當依法嚴厲打擊。
陳雨農建議省網信辦、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安部門等行政機關要加強監管力度,針對“碰瓷”維權行為要進行重點監管和集中整治,追究其行政、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