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企業的象征,在品牌上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注冊商標并不是非常順利的,因為注冊商標并不是百分之百的成功。小編在這里給大家講解一下注冊商標存在的誤區。

      商標注冊時存在的幾個誤區!

誤區一、先利用后注冊

      我國商標法實行“注冊在先”原則,明文規定一些原材料、功能、用場等文字圖形不得作為商標。然則,很多企業在創立晚期慣于省時、省錢,隨意用文字、圖形組成或仿照冒用他人的商標,結果不是遭贊美侵權就是被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查處,使自己陷入自動的田地,甚至付出沉重的代價。

誤區二、隨意轉讓商標

      如今盛行特許經營、連鎖經營、加盟經營這樣形式的經營方法。絕大多數情況下,成功的商標允許行為使雙方共贏,而失敗的允許行為只會雙雙受損。按商標法規定:若商標注冊者允許他人利用商標,必須簽訂商標允許合同協議,并說明有用的實行范圍,否則不受法律的保護。

誤區三、隨意變更注冊的內容

      擅自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顏色組合,不及時變更商標注冊人的名稱和所在,自行轉讓注冊商標是被商標法所禁止的行為。這些行為會使自己的商標注冊、保護力度退化與喪失,無益于品牌塑造和傳播,完備失注冊背后的意義,甚至導致自己成為商標的侵權者。

誤區四、法人代表注冊的商標

      若公司是由多個股東出資樹立結束經營的,那么用法人代表注冊的商標存在極大的隱患。企業實際經營中的商譽與代價都依附在商標上,并隨著時間積累賡續增值,假如法人代表“單飛”,禁止公司利用原商標,哀求付出高額的允許費,那豈不是讓股東們吃大虧?假如你正在利用這樣的商標,可轉讓到企業名下或允許給公司利用,以絕后患。

      上述是小編給大家講解注冊商標的誤區,如果你還有問題請聯系中細軟,關注中細軟官網24小時在線客服(400-700-0065)為您解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