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被不予注冊了是什么原因?"商標法"允許申請人通過商標注冊來取得商標專有權,那么為什么有些商標不予注冊呢?
不予注冊的絕對理由”是指商標的注冊會破壞公共秩序、損害公共利益,因此絕對不能以注冊標志不具備顯著性。標志的“顯著性”又被稱為“區別性”或“識別性”,是指用于特定商品或服務的標志具備的識別該商品或服務的來源,從而能夠將這種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與其他同種或類似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加以區分的特性。不具備顯著性的標志不能被稱為商標,更不能獲得商標注冊。
三維標志具備實用功能性和美學功能性。我國《商標法》第十二條規定,以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的,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不得注冊。這反映了商標法不保護實用功能的原理。
標志的內容或注冊違反法律的禁止規定。欲作為商標注冊的標志在文字、圖形等內容上不能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同時對其進行注冊的行為也不能采用有損公共利益的欺騙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否則不予注冊。
“不予注冊的相對理由”是指商標的注冊會導致特定民事主體的利益受損,因此不能注冊。這些情形主要涉及民事主體之間的民事糾紛,而非公共利益,因此相關商標并非絕對不能注冊,只是在相關民事主體反對時才不能注冊誤導性使用地理標志。根據我國《商標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地理標志,是指標識某商品來源于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人文因素或自然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代理人、代表人和其他關系人搶注。我國《商標法》第十五條據此規定:未經授權,代理人或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注冊,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上述是注冊商標不予注冊的理由,如果您有疑問可以聯系中細軟,關注中細軟官網24小時在線客服(400-700-0065)為您解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