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已經回歸20年,但仍保留著本身獨立的商標制度,在內地申請的已注冊商標,并不會自動在澳門地區生效。依據澳門知識產權法例申請注冊商標,并獲得保護,是發展澳門市場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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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地企業注冊澳門商標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必要的商標查詢

  申請人在申請澳門商標之前,申請人應澳門當地的商標進行查詢,申請人查詢到的結果么有顯示有他人在相似相同的商標上相似相同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的話,商標的申請人就可以提出申請。

  如果申請人無法進行商標查詢或近似判斷,可以咨詢中細軟國際商標顧問,他們會為申請人提供一份澳門商標查詢報告,作為注冊澳門商標的參考。

  發下申請書受理書

  申請人提交商標注冊的申請之后,澳門當地商標注冊審查員收到該商標注冊申請之后會對該商標進行形式的審查和實質的審查。申請遞交三個月左右,澳門商標局就會下發一份申請書受理書,在這個期間就是形式審查。

  頒發商標注冊證明

  實質審查如果順利通過,澳門商標局就會刊登公告,自公告日期之后的三個月就是公告期,依舊是異議期,在這期間如果沒有任何人提出異議或者提出的異議不成立的話,澳門當地的商標局就會頒發該商標的相關注冊證明。

  內地申請人注冊澳門商標,一般情況下都會委托正規的商標代理機構,尤其是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代理機構,如中細軟集團。正規的代理機構都具備穩定的澳門商標申請渠道,同時在申請過程中協助按收重要材料,直到商標成功下證。

  費用方面,正規代理機構都會制定收費標準,并不會隨便開價,同時一次性收取,沒有任何潛在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