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1997年回歸,至今已經22年了,在“一國兩制”的政治方針下,香港仍然在使用本土的法律和制度。大陸服裝企業可以在香港申請注冊商標,但是需要按照香港的《商標條例》進行申請,商標注冊費用主要為規費和代理服務費。
目前,香港本土制定的商標法規主要有:《商標條例》、《商品說明條例》、《偽冒商標條例》、《查抄冒標貨物規則》(1890)。其中,《商標條例》于1873年出臺,直接從法國引入商標注冊制度,比英國還早2年。
服裝企業申請香港商標,要以法人的身份進行申請,需要準備的申請材料包括:《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1份、公司名稱地址中英文相對應的翻譯、清晰商標圖樣1份、列出商品或者服務的類別、填寫由申請人簽署的申請表1份,如果委托商標代理機構,還需要提供由申請人簽字蓋章的商標注冊委托書1份。
服裝企業在香港申請商標時,可以做全類別保護,也可以僅申請核心類別的商標或只申請本類商標,根據《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服裝企業在香港注冊的本類商標為第25類服裝鞋帽,但是考慮到服裝企業經營范疇及品牌的保護需要,建議可以再多申請幾個與服裝行業聯系密切的類別,例如:第18類皮革皮具、第22類繩網袋篷、第24類布單、第26類紐扣拉鏈、第27類地毯席墊、第35類廣告推廣、第40類材料加工等。
確定好商標類別后,服裝企業可以正式的遞交商標注冊申請,并按香港商標注冊費用的收費標準進行繳費。當然,一般情況下,大陸服裝企業注冊香港商標,都會委托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代為辦理,商標申請前代理機構會出具一份商標查詢報告,并將以上情況如實告之。
在費用方面,商標代理機構會根據自己的渠道價格和自身服務收費標準進行報價。在此小編建議,尋找代理機構時,不要一味的只偏重低價,還要看商標代理機構本身的資質和實力,正規并有一定規模的代理機構,即能保障商標注冊的成功機率,也能按需提供相應的商標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