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商標應該如何注冊,具體流程是什么?我國商標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商標一旦被核準注冊后,商標申請人就取得了此商標的專有權,其他任何人仿用冒用都會構成侵權。
鄭州商標注冊的申請流程:
首先要確定商標申請主體,是個人還是企業,主體不同所需的申請材料也會有所差異;個人申請需要提供需商標圖樣、注冊申請類別和小項、身份證明文件(個人: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及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企業:需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第二,通過申請前查詢確定商標名稱可注冊后,可將準備齊全的申請資料遞交至商標局受理;
第三,商標局接到申請后會反饋受理回執,代表商標局已經收到申請,但暫未受理;
第四,通過為期1-3個月總有的形式審查后,會下發受理通知書,代表商標申請已經正式受理并進入審查流程;
第五,形式審查過后是實質審查,通過實質審查后將進行商標初審公告,公告期內如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理由不成立,商標會被核準注冊;
第六,等待下發商標證書,通過上述所有流程后,申請人既可以等待商標局下發商標注冊證了。
商標注冊可以由商標申請人親自遞交申請至商標局,但因為流程中風險和不可控因素較多,如擔心自己申請風險較大也可委托代理機構辦理,正規備案的代理機構有專業的團隊會在申請前為您進行詳細的查詢,進而為您規避一些不必要的申請風險,中細軟知識產權,有專業的顧問及律師團隊,無論您是申請,還是申請過程中遇到了難題都可以聯系我們,服務電話:400-700-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