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是可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進行申請,再進過核準,若審核通過就刊登在官方公告上。時間上時從公告之日起的30日,異議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80天, 且不得超出3次。他人可以對該商標提起異議。所以,在這一段時間上會有一定的變動情況,而這是商標注冊的較后面的步驟,也應當更加重視。那么,商標注冊中有關商標異議的問題有哪些?
在異議周期中,若無異議,就可以“實際使用”為基礎的申請,一般在公告后3個月取得注冊,并領取商標注冊證。無他人異議,以“意向使用”為基礎的申請的,美國專利商標局一般會在8周后簽發核準通知(Notice of Allowance),收到該通知之日起的6個月內,申請人需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使用聲明及使用證據(Statement of Use)。通常情況,每個類別至少需要選擇一個商品或服務,提供其至少2-3張證據照片或樣本圖片,同時申請人需在“使用聲明”上簽字。
因此,如申請人尚未實際使用該申請商標,可以提起不超過5次延期請求,將期限從核準通知簽發日期起共計36個月,每次延期申請須按類別支付延期官費。提交的使用聲明及證據經審查合格的,將會收到美國專利商標局簽發的商標注冊證。
所以,在商標申請階段,只有以“國內注冊”為基礎,和馬德里國際注冊指定到美國的,無需提交使用聲明及證據,其他均需提供。根據當地法律規定,商標取得注冊后的第5至6年期間,還需提交商標使用聲明及使用證據,未提供的視為商標無效。因此,在商標注冊的這些步驟中,還是要已較為細致的方式去將需要提交的資料,需要注意的細節問題好好處理。因此,若需了解更多相關咨訊,可以直接進入中細軟商標平臺,在線客服一對一提供專業咨詢,可以解決您的商標注冊的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