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組合商標的出現,商標注冊可以由很多元素組成,可以是單獨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或是這四者的任意組合。那么當我們想用多種元素注冊一個商標的時候,我們應該分開注冊還是組合注冊商標呢?
商標的組合注冊也就是將各種元素(如文字、圖形、字母等)構成的商標作為一個整體進行商標注冊;商標分開注冊就是將商標其中的每一個元素都單獨提取出來作為各個商標進行注冊。
這二者除了注冊形式上的不同,還有什么優劣嗎?
首先,二者的注冊費用不同。
相較而言,分開注冊的對象是多元素的多個商標對象,從數量來講比組合注冊多,自然費用也會比組合注冊費用高。
其次,成功率不同。
將商標分開注冊的好處就是,當各個元素商標進行審核時,商標即使被駁回了,可能也只是某一元素商標被駁回了,既降低了修改設計的難度,又提高了調整商標的效率。而組合商標要是被駁回,就是一整個商標都被駁回了。
接著,商標使用的靈活度不同。
組合商標一單審核通過,今后的使用只能按照其組合方式來使用,不能自行更改拆開。而一般情況下,分開注冊的商標在拆開后也可以使用,也可以改變組合的形式來使用,相對來說更加靈活方便。
最后,分開注冊的商標更容易維權。
如果商標遭到侵權,而侵權人只抄襲了組合商標中的一小部分,對于組合注冊的商標來說,法院可能不會認定侵權人使用了近似商標,因此就造不成侵權。而當組合商標是分開注冊的,就不存在只抄襲一部分商標的情況了,只要是商標的任何一部分被模仿抄襲,都更有可能起訴成功。
根據這四點來看,組合注冊只有價格優勢,從商標的長期使用和企業發展變化來看,中細軟商標網認為還是將組合商標進行分開注冊比較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