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之,法人和個人都可以申請注冊商標,以法人為主體注冊商標時需要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個人主體注冊商標時需要提供個體營業執照和身份證復印件。那么,企業營業執照或個體營業執照被注銷后,商標還能使用嗎,如果想接著使用,要不要重新花費商標注冊費用

企業注銷后商標還能使用嗎?要想使用需要花多少錢?

  事實上,企業營業執照或個體營業執照注銷后,還想使用企業或個人名下的商標,是可以通過商標轉讓的方式挽救商標專用權的,但需要支付的是商標轉讓費用,而不是商標注冊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企業為主體的商標專用權轉讓時,對企業注銷時間是有規定的。依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26、47條之規定,被注銷企業的商標仍可以轉讓。在該企業被注銷一年之內,接受該企業財產的企事業單位主體或個人應當及時辦理注冊商標轉讓手續,成為新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人。

  企業被注銷后,原企業所享有的商標專用權并不自然移轉。依法承受其商標專用權的人,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轉讓手續。自企業被注銷之日起1年期滿,其注冊商標沒有辦理移轉手續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

  根據商標局2019年發布的最新收費標準,企業或個人申請商標轉讓時,紙質申請收費標準為每個類別500元,電子發文的網上商標轉讓申請費用為每個類別450元,申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商標專用權轉讓的途徑。